信仰干預或整全關懷?
基督教靈性在少年社會工作中的角色衝突與整合
Faith intervention or holistic care? The role conflict and integration of Christian spirituality in juvenile social work
壹、前言
社會工作實務中,「全人照顧」逐漸成為核心關注,尤其在具有宗教背景的社福機構,靈性關懷被視為不可或缺的重要面向。筆者曾任職於基督教屬性的少年機構服務,並自大學期間投入基督信仰,同時成長於傳統民間信仰家庭背景,這使我對靈性與信仰介入社會工作持有既親近又審慎的態度。從長期實務觀察來看,機構常採用唱詩歌、聖經教導及宗教禱告等方式,作為引導少年調整行為、調節情緒及塑造價值觀的靈性關懷策略。這些策略對幼齡兒童較易產生認同與接受,但面對正處於身心發展關鍵期的青少年,常見接受度明顯下降。此現象可能與青少年原生家庭多非基督信仰的宗教文化背景相關,更與青少年在認知及心理發展階段,對權威文本(如《聖經》)自然產生質疑與挑戰,以及其強烈追求自主與自我認同的心理需求有密切連結。
作為基督徒社工,實務上經常面臨靈性關懷的倫理與專業角色挑戰:究竟靈性關懷是基於宗教信仰的主動介入,還是出於專業立場關注少年身心靈整合發展的整體照顧?在強調以案主為中心、文化敏感性與宗教中立的社工核心價值下,宗教性靈性實踐是否存在可能削弱少年自主性及多元文化權利的風險?反之,若以尊重個案信仰與文化背景的專業態度適度介入,靈性關懷是否能成為促進心理復原、建立希望與強化自在我認同的積極資源?本研究立基於此專業張力與實務反思,從基督教靈性視角切入,系統探討靈性關懷在少年社會工作中的現況、角色衝突與倫理挑戰,並進一步提出整合式靈性實踐的理論基礎與操作原則,期望為宗教屬性機構及基督徒社工提供具深度反思與實務可行性的參考依據。
貳、理論基礎與文獻回顧
一、靈性關懷的定義與基督教視角
靈性關懷(Spiritual care)是一種強調整全觀點的照顧取向,著重於滿足人類生命中靈性與情感層面的需求,它認識到個體在面對生命歷程時,除了生理上的照顧外,亦渴望尋找生命的意義、目的,以及與他人或超越性存在的連結(陳秉華等人,2016)。這種關懷不僅是處理身體健康,更是關注整體生命經驗,涵蓋希望與恐懼、疾病與療癒、失落與哀傷等多元的生命挑戰。靈性關懷的核心在於陪伴個體歷經這些挑戰,實踐方式多元,包括陪伴臨在、同理傾聽、深度對話、儀式實踐,以及透過聖典或其他靈性資源的分享(陳秉華等人,2017)。這些方法皆旨在提供一個安全且支持性的空間,使受關懷者能夠自由表達與探索其靈性需求和觀點。此外,靈性關懷強調「以人為本」(person-centered)的專業原則,拒絕將關懷者本身的信仰或價值觀作為介入的預設立場或工具。其目標不是傳遞特定的宗教信仰或灌輸價值觀,而是尊重並促進受關懷者獨特的靈性體驗與自主探索(Khalajinia et al., 2021;Nissen et al., 2019)。因此,靈性關懷可視為一種專業且包容的陪伴方式,支持個體在生命歷程中尋找自我意義與內在力量。
從基督教的視角來看,靈性關懷深深植根於聖經的教導與耶穌基督的生命榜樣,此概念通常與「牧靈關懷」(pastoral care)相連,傳統上指的是教會領袖對其信徒所提供如同牧人般的引導與支持。在基督信仰中,靈性關懷涵蓋群體層面的屬靈監督(例如教牧人員的指導),亦包含對個體情緒與靈性健康的陪伴與促進。簡言之,基督教靈性關懷的核心要素包括(Mohamad Ismail, 2025;Khalajinia et al, 2021;Schiering, 1982):
(一)愛與憐憫
基督教靈性關懷根植於耶穌「愛神與愛人如己」的教誨,強調愛的實踐是信仰生活的核心,這種愛並非僅止於情感表達,而是具體行動的展現,體現上帝對人類無條件、永恆的慈愛。在靈性關懷中,照顧者以愛為出發點,主動走近受苦者,陪伴其面對生命的痛苦、困惑與脆弱,協助其尋得信仰中的平安與希望。〈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正是這種靈性關懷精神的神學基礎,故事中,撒瑪利亞人跨越宗教與族群的界線,向受傷的陌生人伸出援手,象徵基督徒對所有人的關懷皆不應受限於身份、背景或處境。這比喻呼籲信徒實踐無條件的愛與憐憫,將信仰內化為行動,並反映出靈性關懷應超越宗教儀式與教條,落實於日常關係與實際需要中。因此,基督教靈性關懷不僅是信仰的延伸,也是對社會責任與人性尊嚴的回應。
(二)禱告與敬拜
禱告作為基督教靈性關懷的核心元素,承載著深厚的信仰意涵與實踐價值,禱告不僅是一種宗教儀式,更是提供心理支持與情感慰藉的重要工具。對受助者而言,禱告能在身處苦難與困境時,提供情緒上的安定與心靈的依靠,使其感受到並不孤單,有一種超越自我經驗的力量正與其同行;對照顧者而言,禱告同樣是自我反思與力量更新的管道,有助於維持助人工作的穩定性與使命感。此外,禱告常與其他敬拜活動並行,如詩歌頌唱與聖經誦讀,這些行為不僅強化靈性體驗,也促進群體之間的連結。在團體靈性關懷中,這些儀式提供安全的表達空間,使信徒能彼此分享信仰、見證恩典,進而共同面對生活挑戰。更重要的是,這些敬拜活動有助於培養復原力(resilience),幫助受助者將個人苦難轉化為靈性的成長與意義的追尋。
(三)牧靈陪伴
在基督教靈性照顧的脈絡中,教牧人員的臨場與探訪被視為提供靈性支持與慰藉的重要實踐,這些照顧者通常擁有神學訓練與牧會經驗,能夠以敏銳的靈性觸角察覺受助者的內在需求,並透過傾聽、陪伴、禱告與祝福,協助其在生命困境中尋得意義與盼望。對許多信仰者而言,牧者的到來象徵著上帝的臨在與關愛,特別是在醫療機構或安寧照顧場域中,更能安撫病患與家屬的情緒,減輕其靈性焦慮。此外,牧者也能作為醫療團隊與宗教信仰之間的橋梁,協助溝通病患在信仰上的特殊需求,促進整合性的照顧模式。對基督教照顧者而言,這種靈性介入不只是儀式性的存在,而是具備療癒力量的關鍵歷程,有助於強化受助者的復原力與心靈重建。
(四)整全的關懷
基督教靈性關懷主張對「全人」的照顧,強調身、心、靈三方面的整合性支持,這不僅是一種照顧方法,更是對人本尊嚴與信仰核心的實踐。此一觀點認為,人的苦難往往不僅限於身體疾病或心理困境,更可能涉及靈性層面的迷失與掙扎。因此,靈性關懷的目標在於回應人的存在焦慮、罪疚感、關係破裂及對生命意義的追尋,藉此實現更完整的療癒與復原。在實踐上,基督教靈性關懷特別重視饒恕、恩典、盼望、平安與公義等屬靈價值。透過牧者或靈性陪伴者的介入,受助者得以在罪疚與傷痛中尋得饒恕與釋放,在失望與苦難中尋得盼望與重建的力量。恩典的觀念使照顧超越報償式的關係,而強調無條件的接納與愛;公義的實踐則讓靈性關懷關注個人與社會層面的創傷與壓迫,促進更全面的復原與修復。
此外,「全人照顧」也鼓勵跨專業的合作,包括醫療、心理與靈性團隊的整合,確保受助者在各層面皆獲得適切支持。基督教靈性關懷因此不只是宗教活動的延伸,更是一種以人為中心、尊重多元、注重關係與靈性復原的照顧實踐。
(五)信仰作為力量泉源
對基督徒而言,靈性關懷根植於對上帝慈愛與眷顧的信念,此信仰成為面對苦難、疾病與生命終末挑戰的重要支撐力量。值得強調的是,基督教靈性關懷並不以信仰灌輸為前提,也不要求受助者必須與照顧者持有相同的宗教信仰。相反,它是基於基督般的愛與服務精神所展現的實踐,旨在尊重每一位受助者的信仰背景與靈性需求,協助其在自身處境中尋求靈性的平衡與安穩。
二、青少年發展與社會工作的目標與原則
青少年發展的特質與社會工作的目標與原則密切相關,兩者在理念與實踐層面相互呼應、補充,形成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基礎。青少年正處於生理、心理及社會發展的關鍵期,面臨自我認同、價值觀建立、情緒管理及人際互動等多重挑戰。此外,青少年逐漸追求自我實現與獨立,渴望自主參與社會、表達意見、追求公平與尊重,他們的身心發展深受家庭、學校、同儕、社區等環境影響,這些系統的互動對其行為與價值觀有重大影響。簡而言之,青少年擁有強大的成長潛力與內在動力,若能獲得適當資源與機會,將有助於其正向發展(張紉等人,2004)。
社會工作是一門致力於增進人類福祉,並回應弱勢、受壓迫與貧困族群需求的專業。其專業使命與倫理架構,根植於一套核心價值與原則之中。社會工作的核心價值不僅體現了其對人性的尊重與社會正義的承諾,更構成其實務運作的道德基礎,這些價值包括:尊重人的尊嚴與價值、追求社會正義、促進人際關係的重要性、誠信、能力與專業責任(許臨高、曾麗娟、莫藜藜、張宏哲,2003)。社會工作者透過這些原則來指引其介入行動與決策過程,並在面對倫理兩難情境時,提供明確的判準。
正因為青少年發展具有高度階段性與情境性,身心迅速變化與自我認同建構的張力,使其成為一個處於轉變與挑戰交界的群體。社會工作介入青少年議題時,必須以發展性、主體性與整體性為理論基礎與實務核心。發展性強調青少年需求非靜態不變,而應依其成長階段設計適應性方案,例如從心理社會發展觀點來看,Erikson(1968)指出,青少年正處於「自我同一性對角色混淆」的階段,自主與參與對其人格發展具有關鍵作用。因此,社會工作應透過賦權模式,促進其在服務設計與公共事務中的實質參與,並從中發展責任感與社會連結。主體性則要求社會工作肯認青少年為能動主體,而非被動接受服務的對象。根據Lundy(2007)對兒童參與權的架構,社會工作應創造可表達意見的空間與機制,讓青少年在尊重與支持中建構自我價值。整體性進一步指出,青少年處境受多重系統影響—家庭、學校、同儕與社區等互動結構,因此有效的社會工作必須結合跨領域專業,整合社福、教育、心理與法律等資源,建構多元支持網絡(Bronfenbrenner, 1979)。
社會工作核心價值如尊重差異、促進正義與反壓迫實踐,也正回應青少年在性別、族群、階級等結構性不平等中所面臨的挑戰。社會工作者必須運用專業知識與倫理判斷,提供既敏感又具批判性的介入,以促進青少年在不利環境中實現尊嚴與發展潛能。故此,社會工作與青少年發展不僅是介入與被介入的關係,更是共建社會公民意識與公共責任的實踐場域(周永新、陳沃聰,2024;張紉等人,2004)。
三、信仰介入與靈性照護的爭議與界線
將靈性關懷有效融入青少年發展,對於培養青少年的韌性、品格成長及人生目標感具有深遠的意義。研究與實務經驗指出,促進靈性整合的策略與原則多方位且相輔相成,應該鼓勵青少年展開深入且真誠的靈性對話,成人主動引導這類討論,能提供安全且開放的環境,讓青少年表達信念與疑惑,進而深化自我反思與靈性認識,並且,舉辦靈性營會、退修會等活動,創造脫離日常的「超越體驗」,讓青少年感受敬畏、連結與省思的時刻,這些「高峰經驗」常成為靈性轉化與品格成長的催化劑(Schnitker, 2019;Schnitker, et al, 2019;King & Boyatzis, 2015;Schnitker, 2014)。
值得注意的是,成人在其中扮演重要的榜樣與導師角色,透過展現祈禱、見證分享與行動等靈性生活,為青少年提供實際的靈性榜樣與支持。進一步將祈禱、靜默及反思等靈性修練融入日常活動,培養青少年持續的靈性覺察與成長習慣。建立以契約精神為基礎的小組社群,讓青少年能在互信、祈禱、學習與辨識中彼此扶持,提供歸屬感與責任感的支持網絡。此外,鼓勵青少年將靈性價值化為具體行動,例如參與服務計畫、輔導年幼者或投入社區活動,促使靈性信念與現實行動相連結,強化其生命意義感(Schnitker, et al, 2019;King & Boyatzis, 2015;Roberto, 2007)。
從反面的觀點來看,靈性照護在青少年社會工作實務中,雖然旨在支持個體靈性需求,促進身心靈整合,但其實踐過程中仍可能產生信仰介入的爭議,甚至對當事人造成不利影響。首先,靈性照護在操作上往往難以完全切割個案工作者自身的信仰背景與價值觀,尤其當服務提供者本身具有強烈宗教信念時,無形中可能將自身信仰投射至案主身上,形成隱性的信仰介入。這種情況下,青少年作為發展中的脆弱群體,易受到權威性人物的影響,可能導致其自主性被削弱,甚至產生心理壓力與困惑。
其次,青少年正處於價值觀與自我認同快速變動的階段,靈性照護若過度強調特定宗教的教義或儀式,可能限制他們探索多元靈性及文化身分的可能性,甚至引發排斥感,這不僅不利於其健康的心理發展,還可能加劇青少年與家庭、社會文化背景的衝突,造成社會工作介入效果的反向影響。再者,靈性照護的專業界線若不明確,容易模糊與宗教傳教行為的界限。當靈性關懷被誤用為傳教工具,可能違背社工的中立原則與尊重多元文化的倫理要求,甚至引起法律與道德層面的爭議。特別是在公共或非宗教性質的服務機構中,這樣的介入更容易引發社會監督與質疑。並且,對於無宗教信仰或信仰背景多元的青少年而言,強制或暗示性的靈性介入,可能造成其心理排斥,影響與社工的信任關係,降低介入效果,這種不當介入可能使當事人感受到被「宗教化」的壓力,進而產生疏離感,甚至逃避尋求必要的心理或社會支持。
更糟的是,過於偏激的基督教信仰在青少年社會工作場域中,可能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當信仰被極端化或宗教權威過度集中,容易產生斂財歛色的現象,部分宗教團體或個別領袖可能利用信徒的信任和依賴,推動不當募款行為,甚至透過誇大恐懼感與罪惡感來強化控制,這不僅損害青少年家庭的經濟權益,也破壞信仰本應帶來的安慰與支持功能。此外,過激的宗教教義可能對青少年的身心靈造成壓迫,例如強調罪惡感、懲罰性教義或拒絕必要的醫療與心理治療,導致少年在心理健康、個人發展和自我認同方面遭受嚴重侵害。這種過度宗教化的介入,往往剝奪了青少年自主選擇的權利,使其陷入恐懼與壓抑的狀態,不利於其健康成長與全面福祉。
參、基督教靈性關懷在少年社會工作中的實務樣態
在當代社會工作實務中,靈性關懷逐漸成為重要的一環,特別是在服務青少年個案時,靈性的需求往往潛藏在生活壓力與心理困境之中。對基督教社會工作者而言,靈性不僅是個人信仰的表達,更是陪伴個案尋求生命意義、建立自我價值與尋找盼望的重要資源。靈性關懷的實踐並非單一方式,而是多元且整合性的,以下從四個面向探討其日常實務:
一、會談與陪伴中的靈性關懷
社工在與青少年互動的會談過程中,除了探討生活、家庭與學業問題外,更會主動留意個案的內在需求。例如,有些青少年雖然外在表現叛逆,內心卻對生命的意義、未來的方向感到迷惘。此時,社工透過傾聽、提問與分享,引導個案探索其價值觀與信念系統。在適當情況下,社工也可提出禱告邀請、分享聖經經文等方式,成為個案靈性支持的來源。這樣的陪伴強調尊重、非強迫的原則,讓青少年在信任關係中,自由地接觸靈性資源,從而獲得內在的安定與鼓舞(閻貴亨,2014;張志宇、林東龍,2013)。
二、信仰團契與小組活動的靈性培育
團體是靈性成長的重要場域。基督教青少年機構往往設有團契、小組查經、晨更靈修等活動,透過團體動力的方式,讓青少年在互相支持與共同成長中深化信仰。在這些活動中,青少年能夠彼此分享生命故事、信仰經歷與掙扎,形成真誠互動與靈性連結的空間。對許多青少年而言,這樣的團體經驗不僅帶來歸屬感,更讓他們在實踐信仰中獲得自我認同與生命方向感,是靈性照顧中不可忽視的一環(閻貴亨,2014)。
三、生活信仰化:將信仰融入日常實踐
基督教靈性關懷的另一核心觀點是「生活信仰化,信仰生活化」,靈性不應只是宗教儀式或理論,而應具體落實在青少年的生活之中,透過與社工的互動與引導,青少年可學習如何以基督的價值觀面對日常的挑戰,如人際衝突、學業壓力或自我懷疑。在這樣的過程中,信仰成為他們解讀經驗、做出選擇與堅持善行的依據,使靈性不再抽象,而是實實在在地影響其生命歷程(臺灣基督長老教會教育委員會,2007)。
四、危機與困境中的靈性陪伴
當青少年面對重大生活變故,如家庭破裂、失親之痛、情緒創傷或自我否定時,傳統的心理支持雖然重要,但靈性的陪伴常常能提供更深層的安慰與重建力量。社工此時可提供靈性的對話空間,幫助青少年不只是解決問題,而是重新看見生命的價值與未來的可能,藉由共同祈禱、信仰勉勵與靈性故事的分享,青少年能從信仰中找到希望,建立抵抗逆境的力量,並恢復其內在的自我價值感(臺灣基督長老教會教育委員會,2007)。
肆、角色衝突的分析
基督教背景的社會工作者,可能在服務少年案主時,兼具「專業助人者」與「信仰實踐者」的雙重身分,這種重疊容易導致角色混淆(role confusion),特別是在少年處於價值形塑與依附階段時。社工專業強調中立性、自主性與文化敏感性;基督信仰則常強調價值見證、生命轉化與靈性培育,兩者在實務現場難免產生衝突。例如,是否可以向案主分享自己信仰故事?是否可邀請案主參與靈性活動?若服務單位為宗教背景組織,可能期待社工承擔靈性關懷或福音接觸的功能,但此期待未必符合社工專業倫理與服務對象的需求,也可能與非宗教支持體系間產生衝突。
一、自我揭露與專業中立的兩難
案例:少年問我:「老師,你相信上帝嗎?」
在某次個別晤談中,一位長期參與幫派的高一男生,在經歷幾次家庭暴力與逃家事件後,逐漸對我建立信任。有一次他突然問我:「老師,你相信上帝嗎?你覺得我這種人有救嗎?」當下我很掙扎。我的直覺想點頭,想告訴他:「我相信耶穌愛你,即使你現在這樣。」但我也知道,這樣的回答可能會讓他誤以為我期待他「變成基督徒」,而不是「做自己」。
最後我選擇這樣回應:「我自己是相信上帝的人,但我更在乎你怎麼看待自己和你的人生。我們可以一起找找你能相信什麼。」這樣的回答避免了強加信仰,也開啟了討論「信任與救贖」的空間。但我心中其實還是有掙扎:我是否退縮了?是否該更勇敢見證信仰?這種情緒,長期下來形成所謂「信仰者的內疚」,而這正是角色張力的真實展現。
二、靈性支持與價值強加的界線模糊
案例:引用聖經經文被質疑灌輸宗教
在某次團體輔導活動後,我與一位曾參與網路援交的國三女生有私下談話。她提到自己覺得很髒、很壞、沒人愛。我想起《詩篇139篇》裡「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這句經文,直覺地引用了這段,想傳達她的存在是有價值的。當下她沉默不語,幾分鐘後哭了,但幾天後,她的導師來找我:「家長反應你在輔導中講聖經,他們擔心你是在傳教。」
雖然我只是出於心理支持與靈性鼓勵,但這次事件讓我深思:「靈性資源的引用,是資源還是壓力?」而這也讓我之後在使用任何靈性語言前,更加審慎─甚至,有時乾脆避免談論靈性,為了「專業安全」,卻也感覺自己放棄了某種深度關懷的可能。
三、宗教信仰與多元文化尊重的張力
案例:少年家中供奉祖先,排斥教會活動
一位被輔導的少年來自民間信仰濃厚的家庭,家中供奉地藏王與祖先牌位。他曾因被安排參加某次福音夏令營感到反感,回來後對我說:「你們是不是都想我們變成基督徒?我媽說不能亂信東西。」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信仰碰撞」的現場張力。我沒有參與活動安排,但作為帶他來參加的社工,我也被連帶質疑。我後來嘗試重新建立信任關係,透過談論他對信仰的理解與家庭儀式的情感經驗,來肯認他的文化背景。這經驗讓我深刻體會,靈性不是中立的資源,而是帶有文化、權力、歷史記憶的載體─若缺乏敏感度,很容易踩雷,也可能對關係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四、宗教機構政策與專業倫理的對立
案例:機構鼓勵「愛的關懷行動」,少年卻反感
我曾任職於基督教性質的社福機構,機構在寒假期間固定舉辦「愛的關懷行動」,安排少年參加福音營的活動。活動結束時,會有教會志工與青少年一對一談話,甚至邀請他們禱告。一名原本穩定參與的少年在活動後突然消失,後來我私下聯絡到他,他說:「你們好像只是想把我變成你們的人,我不想去那種地方了。」
當時我非常難受,一方面理解機構希望「靈性關懷」的善意,另一方面也知道,若我們無法區分「牧養」與「社會工作」的邊界,案主很可能在「被關懷」中感受到被操控。我向主管反映後,獲得的回應是:「我們本來就是福音機構,不談信仰就沒有愛的根基。」那一刻我陷入了專業與信仰的雙重困境。
五、反思與總結
這些實務經驗讓我明白:青少年的信任是脆弱而珍貴的,一旦感受到不被尊重的價值輸入,便會退縮。我自己的信仰仍在成長中,越是誠實面對自己的掙扎,越能同理青少年的價值探索歷程。社會工作專業的核心價值,如「案主自決」、「文化敏感」、「利他不加害」,在靈性照顧中也必須被認真對待。整全關懷不是信仰灌輸,而是在尊重多元、界限清楚的基礎上,誠實地與少年同行。信仰不是社工工具箱中的「手段」,而是在角色自覺與倫理判斷下,成為陪伴的深度來源。
伍、整合的可能與原則建議
一、自我揭露中的誠實與界線
在輔導過程中,青少年往往對社工產生高度情感連結,也會自然好奇我們是怎樣的人,包含我們的信仰。例如,一位剛結束校園霸凌案的國中男生在晤談後突然問我:「老師,你看起來滿正面的,你是不是信耶穌?」這樣的問題若直接否認,可能會削弱案主對我的信任與真誠感;但若一味點頭肯定,又可能在無形中造成少年對基督信仰的附著與模仿,而非出於內在探索。
在這種情境下,我嘗試誠實而克制地回應:「我自己是有信仰的,對我來說這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不過我更好奇你最近在想些什麼,你的經歷和想法也很重要。」這類回應既不否認自身的信仰,也不將對話主導權轉移到自己身上,而是維持對案主關注的焦點。
類似的場景也常出現在團體活動後,某少年可能問:「老師你禱告真的有用嗎?」我會這樣說:「我有時會禱告,這對我像是一種安靜下來的方法,但每個人有不同的方式紓壓,有些人是畫畫、有些人是音樂,你覺得你自己比較適合什麼?」這樣的回應策略,讓社工得以誠懇回應,不必否定自己的身分,同時不侵入案主的信仰空間,避免信仰過度主體化而成為干預工具。這也是我們在「自我揭露」倫理情境中,尋找「誠實但不輸出」的實務平衡點。
二、靈性支持需以選擇為前提
靈性介入可以成為有力的支持資源,特別是對經歷創傷、失落、憂鬱傾向的青少年而言。然而,我們作為基督信仰背景的助人者,最容易忽略的一點,就是這分靈性的「意義」必須來自案主自己的選擇,而非我們的主動輸入。
曾有一次,我在陪伴一位失戀而有自傷傾向的高二女生時,她反覆說自己「不值得被愛」、「沒有人會真的愛我」。我心中浮現《羅馬書》提到「沒有什麼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段經文,當時我說:「有些人會透過信仰得到安慰,我自己有時也會想像有一個不離不棄的愛在陪我。你平常會怎麼處理這種孤單感?」這樣的方式,讓她感受到我願意分享,但也開放她自己決定是否延伸對靈性的探索。
與此相反的是,一位剛開始接觸中心活動的國中少年,被邀請參加一次音樂聚會後,在問卷中寫:「為什麼要我聽你們的耶穌歌,我只是想來玩音樂。」這個回饋讓我們團隊深感震驚。我們以為「順便分享福音」是愛的方式,卻未察覺「無選擇的靈性輸入」對某些少年而言可能是侵犯。因此,靈性活動的設計,應明確說明性質並讓案主自由選擇參與與否。所有聖經討論、禱告活動、屬靈敘事等,都應在事前告知且提供替代方案。例如:「我們等一下會有一段安靜時間,你可以選擇聽詩歌,也可以寫字或畫畫,或是出去走一走都可以。」這些策略都是尊重少年自主性的實踐方式。
三、文化與信仰的理解不能只用「接納」一詞
在多元文化社會中,青少年可能來自佛教、道教、原住民信仰、民間信仰或是無神論家庭。若我們的靈性語言無法轉換與調整,很容易引發價值衝突與抗拒反應。有一次,我在家訪時無意間稱讚某少年:「你媽媽真的好有愛心,我覺得她像耶穌那樣照顧你。」沒想到少年回我:「不要拿你們的耶穌比我媽,她拜地藏王很虔誠耶!」我當下愣住,後來向他道歉,也進一步詢問:「你們拜地藏王對你來說是什麼感覺?」少年意外敞開話匣子,談了他跟阿嬤燒金紙、祈福的經驗。
這個經驗教會我:文化敏感不是「不要提」,而是「學會提的方式」。若我們能讓不同信仰的青少年感受到尊重與興趣,而非對立與矯正,他們反而願意更真誠地分享,也會更願意理解我們的關懷動機。我們也可以在機構中可安排多元文化週,邀請不同信仰的來賓與青少年對談,讓「靈性」從一種宗教表達,轉變為更寬廣的生命意義討論。這樣的過程也是少年學會多元共處的社會實踐教育。
四、信仰機構中的雙重忠誠困境
在宗教背景的社福機構中,常常面臨一種倫理張力:機構希望推動福音使命,但社工面對案主時,必須忠於「非強迫性、以案主為中心」的專業原則。一位社工曾分享,他在參與機構寒假營隊時,主管安排少年每天晚禱、晨更都需出席,並說:「這是建立品格的一環,跟宗教無關。」但少年私下抱怨:「我們來這裡是被抓去聽你們講天堂地獄的耶。」這位社工陷入兩難—既想維護案主權益,又擔心違背機構期待。
解法不是二選一,而是開啟對話與制度設計。例如,將所有宗教性活動標示清楚為「自願參與」,並提供平行替代活動;或是設計小組時,加入「生命教育」和「信仰分享」兩軌分流,讓社工可依案主情況調整安排。同時,鼓勵社工在內部會議中誠實反映第一線觀察,促進機構對「信仰與專業」角色邊界的再思。若機構能設立「信仰與社工倫理對話平臺」,讓員工分享困境與探索,將有助於釐清忠誠對象的次序:不是信仰與專業誰服從誰,而是如何讓信仰成為專業的支持,而非操控案主的理由。
陸、結論
在少年社會工作實務中,靈性照護的角色逐漸受到重視,然而,其與專業社會工作價值之間的張力卻未曾消失。本文從信仰介入與靈性陪伴的邊界出發,探討基督教社會工作者在青少年服務中的角色定位問題。我們無法否認,靈性確實是許多青少年面對生命困境時的重要資源,也是部分助人者所依靠的內在支持力量。然而,在以基督信仰為背景的機構或團體中,若忽略反思信仰對話的方式與社會工作的倫理界線,靈性關懷便可能淪為隱形的控制或價值強加。本文的論述不只是要提醒這種危機,更重要的是,提出一條融合信仰與專業的可行之路,讓靈性成為支持、而非干預。
首先,靈性作為整全關懷的一部分,應被理解為一種深層的生命意義探問,而非宗教實踐的輸出。社工專業提供的服務,能涵蓋青少年的身體與心理層面,例如危機介入、情緒支持、家庭關係調整與社會資源連結等;但靈性的議題,常涉及青少年對未來、死亡、愛、價值、自我存在的反思與探索,這些問題無法僅靠知識或制度資源來回答。對於有信仰背景的助人者而言,基督教的神學視野可能提供理解苦難、恢復價值感的語言,也可能在創傷中為少年帶來希望與復原的可能性。但也必須承認,信仰介入本身即包含權力關係,而青少年正處於身分與自主性的建構階段,一旦靈性輸入缺乏選擇性與尊重性,便可能對其自我認同發展產生抑制作用。
從傅柯的角度來看,基督信仰所引入的時間規訓(如聚會、靈修、禱告節奏)與空間劃分(如教會、營會、信仰性社區),固然能為青少年建立秩序與方向感,卻也可能產生某種規訓式的權力邏輯,使其失去主體性的自我探索空間。因此,靈性關懷的實踐必須回到社會工作的核心價值——尊重案主的自主性、多元性與發展性。作為助人者,尤其是信仰背景的工作者,我們必須時時自我省思,確認所給予的是「陪伴性靈性」,而非「導引性信仰」。
其次,為了真正實現靈性的整合照護,社會工作專業訓練與相關政策架構也必須有所回應。大學與研究所階段的社工教育課程中,應加入靈性議題與多元信仰文化的敏感度訓練,幫助學生理解信仰與助人工作的互動關係,並思辨倫理界線。此外,社會工作師證照培訓與在職進修制度中,也應設計靈性敏感性的實務研習,鼓勵從業人員討論宗教與輔導之間的衝突、矛盾與可能的調和。國家與地方政府在委辦青少年服務計畫時,也應正視靈性資源的存在與作用,而非迴避甚至排斥靈性話語。
服務機構本身更需成為推動靈性整合的實踐平臺。許多基督教背景的非營利組織在制度設計上仍傾向以「宣教與社會服務並進」為基本架構,這本無可厚非,但若忽略案主選擇權與專業倫理,便可能產生信仰壓迫。機構應設立倫理對話機制,例如定期的內部研討、反思督導小組、匿名回饋系統等,促進第一線人員對靈性角色的反思與自我監督。同時,也要在制度層面上「剛強」助人者的靈性生命,使其面對青少年困境時,不只是專業執行者,更是謙卑的同行者。
最終,無論是個人層次、教育訓練、組織制度還是政策架構,我們都必須牢記:靈性的價值不應建立在案主的信服與歸信之上,而是在於其是否能促進少年的整體性成長。若信仰成為一種過度的框架,使青少年只能在有限的語言與形象中定義自我,那麼再高尚的宗教意圖,也可能扼殺其成長潛能。因此,本文主張:在青少年社會工作中,信仰可以是陪伴,可以是盼望,但不應成為支配;靈性可以是資源,可以是對話,但不應成為操作。唯有當助人者持續自省其信仰動機,並在尊重、自由與專業之中尋找與青少年共處的倫理實踐,靈性照護才真正能從「干預」走向「整全關懷」。
關鍵詞:靈性關懷、社會工作、基督教、青少年照護、角色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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