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少年犯罪問題的思考上,侯崇文(2003b:14)提醒我們注意:一、全方位:教育、經濟發展、均富政策、擴大就業機會、所得分配等;二、貧富差距的問題:社會階級惡化,貧窮人口增多,貧富差距擴大,城鄉差距;三、家庭價值;四、青少年需要好的社會化。許福生(2009)也觀察到,現行青少年政策的發展,是以問題導向為主,其他發展導向的參與、發展、和平、教育、就業、健康等層面較為不足,這會影響政策如何形塑少年人口的概念,也會影響社群大眾對少年族群的對待方式。
從戒嚴時期到近年,臺灣少年犯罪的型態,大抵而言,就是時代不斷累積的產物,諸如幫派、殺人強盜、恐嚇取財、吸毒、偷竊、飆車/公共危險、校園霸凌等類型,相較於戒嚴時期、解嚴初期,少年幫派、殺人強盜等重大犯罪已有減少,毒品、性犯罪等逐漸增多。相對地,在少年犯罪治理部份,少年警察逐漸轉型(雖仍侷限在績效評比等制度框架),少年司法體系於1997年的變革,兒少福利權益的日益周全,雖使臺灣少年犯罪治理走向不同於美英國家的保護觀點,但卻仍是由成人社會主導的控制模式,「少年邊緣化」的處境,並沒有改變,反而在國家治理者的懷柔策略裡,抹消他們所應享有的公民權益和尊重,導致權力更形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