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我者與他者之間的社工「知識/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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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暴相對人社工處遇的倫理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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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是家暴「相對人」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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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加害人? 相對人? 需要協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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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在實務工作上,反正虞不虞犯,孩子就在那裡!因為『虞犯』是我們定義的啊對我們來講,其實沒差的!...但是這些孩子還是在我們手中!今天他還是在我們手中啊!今天你用這個法條讓他接受感化,或是被安置,過了他還是回到社區啊!...那回來還不是在社區我們的手中嘛。對我們唯一比較好的優勢是,當我們沒輒的時候,那我們就請法院他的虞犯行為。那只是說現在我們要另外想對策,再『多一點』幫助這個孩子!」(專家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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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絕教育有隔絕教育的好處,它是不得已不是必然!可是『在外面』不能掌握」(專家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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